网络购物因渠道便捷、价格适宜,已成为市民生活中常用的购物方式,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其中的“商机”,趁机实施诈骗。近日,包括我市在内的苏州地区接报多起针对网店卖家实施的新型诈骗案件,需引起同学们的关注。
一、简要案情
1、3月21日,蓬朗派出所接孙某报警称,2012年底,其在“淘宝网”开设网店。近日,一买家与孙某联系,称在其网店内购买衣物无法付款,因孙是新手买家,不明具体原因,后在对方引导下,登录一客服网站(事后察觉是“钓鱼网站”),被以缴纳“消费者保障”、“七天无条件退换货”、“假一赔三”、“闪电发货”几项服务费及保证金为名,骗取现金8000元。
2、3月24日,吴江区局接孟某报警称,当晚,其在“淘宝网”的网店交易过程中,被指出存在问题,要求远程控制帮助解决,后以增加信誉度交纳保证金为由,骗取现金1000元。
3、3月23日,太仓市局接王某报警称,其在“淘宝网”上开了家网店。当日,一买家称购买电话充值卡和游戏币,谈好价钱后,对方发一张支付宝已付款的截图,并催促王某发货,王某误认为真的已付款,就把手机充值卡的卡号和密码告知卖家,发货后,才发现被骗。
二、特点分析
1、作案人员 熟悉网络购物流程,拥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2、侵害对象 以新开设网店的商家为主要侵害对象,此类人员对网店卖家保障方式不熟悉,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较差,容易上当受骗。
3、作案手段
(1)不法分子首先物色互联网上开设店铺时间较短的店家为作案目标,以网购商品失败、交易受限等为由,向卖家“投诉”,再引导卖家登录事先设置好的虚假服务网站,并以缴纳各项费用为由,骗取店家钱款。
(2)不法分子从淘宝网的聊天窗口将支付宝上的“买家已付款”的图案截留下来,再把图案黏贴覆盖在“等待付款”的图案上,造成已付款的假象,让对方误认为他们真的已付款。同时催促对方发货,没什么经验的新手卖家信以为真,一旦发货,骗子诈骗成功了。
三、防范措施
1、建议广大市民在电脑中安装“网盾”,以便识别“钓鱼网站”,新手卖家们要熟悉交易流程,多学习交易安全知识 。
2、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有很多共同之处,如利用忙中出错、贪图小利等心理。网上交易主要是通过网络的数据交换来完成,那么假数据就成了网络诈骗的惟一途径。无论是伪造邮件、截图还是其它的方式,都是在制造假数据,这就要求我们确认哪个数据是真实的,哪个是假的。
网上开店防范被骗有几招。首先,一般来说,骗子的账号都是刚申请的,没有什么认证,卖家可以查看买家申请账号的时间,有没有认证之类等情况;骗子的账号一般信用较低,卖家在交易时,可以参考该买家的信用情况。
其次,卖家自身的支付宝账户内的交易状态信息是用户操作交易的惟一依据,邮件仅起到提示作用。交易时,如果卖家的支付宝账户没有收到收款通知、表明买家已经打款,就坚决不要发货。不要相信什么网络截图,在看到对方打款的网页截图后,应当自行确认账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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