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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职责

作者: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于:2024-01-09 08:20:39  浏览: 17605981次   分享至:

一、卫生防疫工作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规范(实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学校传染疾病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理工作。

2.负责开展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和完善我校公共卫生工作制度,配合上级卫生、教育部门开展卫生防疫检查、疫情处置工作。

3.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做好全校师生健康监测及异常信息上报工作;开展新生入校健康体检,做好健康异常跟踪处置及学生健康档案归档、存储工作。

5.规范医务室的日常运营,定期采购基础药品;强化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严格诊疗程序,提供校园医疗保障服务。

6.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师生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提高师生的自我保健、防病能力。

7.制定校园环境改善方案,加强环境卫生巡查及整改力度;做好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减少校园传染疾病滋生与传播。

8.健全学校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9.积极推动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开展校园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对垃圾分类日常运营进行督导、考核,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10.完成上级卫生、教育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学校绿化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区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要求,了解掌握全校区绿化和卫生状况,按照学院和主管部门的安排和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3、制定年度花草树木养护计划,加强树木、花草的保护和管理,适时修剪、施肥、浇水、松土、除草,力争成活减少和防止死花死树。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保证树木、花草生长旺盛,成活率高,对贵重树木、花草要了解、掌握生活习性,有目的有计划地精心培育护理。

4、对花坛、花篱、行道树、警示牌等应及时检查,问题加以整理,使其整齐、美观。

5、负责校内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和主要门庭的花卉盆景的摆设布置。

6、负责校园楼宇内卫生及校园环境卫生的监管工作。熟悉、掌握学校与物业方的托管内容和要求,每天定时巡查各楼宇及校园卫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做好巡查记录。认真检查物业方日、周、月的保洁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

7、每天定时检查校园内垃圾外运情况,确保校园内垃圾及时外运;按学校要求组织全校区的消毒灭菌工作;定时检查卫生器具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报修或申请更换。对校园卫生及环境治理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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